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东莞市望牛墩镇人民政府拟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博力威锂电芯及储能电池研发生产总部项目锂离子电池制造(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3841),属国家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战略支持产业。项目位置和面积:博力威锂电芯及储能电池研发生产总部项目拟选址于 东莞市望牛墩镇临港工业园区内,土地面积约 120 亩。乙方的全资子公司东莞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通过参加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持的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参与竞投获得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价格最终以招标挂牌拍卖成交价和乙方与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为准。项目拟投资总额叁拾亿元人民币(小写:300,000 万元人民币)、分两期投资,预计 5-6 年完成。协议主要权利与义务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 2493 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 2244 万元人民币。每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每亩 2000 万元人民币。供地约 120 亩,分两期供地及建设。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次投资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研发实力,扩大团队规模,完善产业布局,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投资为长期投资,公司将根据战略规划、经营计划、资金情况和协议约定分期、分步实施。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及融资。本次投资所需资金金额较大,公司将按照项目实际资金需求分期、分步落实到位,不会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增加将导致年折旧费用的上升,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会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本次拟签订的协议为双方针对拟投资项目达成的合作协议,投资协议项下具体投资事项的实施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落实,并分别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及项目投资的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协议的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拟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对此,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还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取消的风险。投资合作协议中的项目投资规模、建设规模、预计产值等数值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在锂电行业已有多年经验、有一定的技术储备,但是考虑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